8.28新政后 成都最新购房政策全梳理

来源: 腾讯网2023-09-01 05:03:27
  

8月28日晚,成都出台了楼市新政,重点如下:

1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(不含144平方米)的房源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。

2、取得现售备案意见书的项目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。


【资料图】

3、购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,且购房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,认定为无房居民家庭。

4、鼓励现房销售,对土地出让合同(补充协议、履约协议)等未约定清水房销售价格、符合现房销售条件的商品住房项目,开发企业可按不高于周边“双限地”限价水平申报清水销售价格。其他商品住房项目按原有规定执行。

此次新政之后,成都购房政策有哪些变化与不变呢?

>>>变化一、不用进行摇号的项目和房源更多了。

8月28日之前,首次开盘的“双限地”项目及其后续批次、建面200平以上房源、登记人数在房源2倍以内的房源,不再实施公证摇号。

8月29日开始,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144平以上的房源开发商自行销售,不再公正摇号。同时,现房销售备案楼盘不再摇号。

>>>变化二、无房居民家庭认定进一步放松。

8月28日之前,刚需无房资格=有购房资格+个人及家庭名下在成都无房+登记购房之日前2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

8月29日开始,刚需无房资格=有购房资格+个人及家庭名下在成都无房(即卖掉所有房产立刻就是刚需,不用等2年)

当然,目前成都楼市仍然一些政策没变。

第一,在成都购房仍然需要户口或者社保。

中心城区(青白江区、新津区除外):它们是锦江区、青羊区、金牛区、武侯区、成华区、新都区、郫都区、温江区、双流区、龙泉驿区、高新区(含高新南+高新西)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。 

1、有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口就能买房;

2、无户口,成都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可买房。

郊区(市)县(含东部新区、青白江区、新津区):它们是东部新区、青白江区、新津区、简阳市、都江堰市、彭州市、邛崃市、崇州市、金堂县、大邑县、蒲江县。 

1、有成都户口可买房;

2、无户口,在成都就业可买房。 

第二,成都分区限购依然存在。

第三,成都买房仍然有套数限制。

高新南区、主城五区、近郊五区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、高新西区买房:

1、户籍在成都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,最多可购买2套房。(买第二套住房时需满足至少有一位家庭成员户籍在成都。)

2、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,最多可购买1套房。

3、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,最多可购买1套房。 

值得注意的是,居民拟在中心城区新购住房的(包括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),其家庭成员位于东部新区、青白江区、新津区、简阳、都江堰、彭州、邛崃、崇州、金堂、大邑、蒲江的住房,不再纳入家庭住房总套数计算

此外,以下这些特殊情况,可增加购房套数。

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:二孩及以上家庭(至少含一个未成年子女),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,即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购套数由2套增加为3套,非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家庭限购套数由1套增加为2套。

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新增1套: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,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,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,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。

第四,限售政策没变。

1、2017年4月13日起,在成都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,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。

2、2021年3月22日起,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,需取得不动产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。

3、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,满2年免征二手房交易增值税。即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,购房年限不足2年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,购房年限在2年以上的(含2年),免征增值税;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,购房年限不足5年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,购房年限在5年以上的(含5年),免征增值税。

文|qiu

出品| 成都锐理数据新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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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sdnew0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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